时间价值网注册及服务协议

甲方(“甲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乙方(“服务平台”或“时间价值网”): 深圳市时间价值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91440300306023459J

乙方及其合法经营的 “时间价值网”(网址:www.sjjz.com;www.shijianjiazhi.com;www.timevalue.cn)平台(以下总称为“时间价值网”,下文所称“时间价值网”视上下文文意可被理解为乙方本身或其运营的网站、APP、公众号等服务平台)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乙方提示甲方认真阅读本协议、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后再选择是否接受本协议。甲方一经注册或使用时间价值网提供的服务即视为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

1. 本协议内容

1.1 本协议的内容包括以下全部条款以及时间价值网已经发布的及将来可能发布的与甲方有关的各项规则,该等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以下所列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由于服务环境存在不时变化的可能,因此,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时间价值网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的条款及与甲方有关的各项规则进行修改。一旦本协议内容发生更改,时间价值网将在时间价值网上公告最新的协议内容,经修订的条款和相关规则一经公告,即于公告规定的特定生效日期自动生效。甲方应关注本网站关于相关条款和规则的公告,如不同意该等更改,应在该等更改的公告之日起48小时内向服务平台的服务邮箱发送邮件表明终止本协议的意思表示(“注销申请”),乙方收到甲方的邮件后应终止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为保护甲方利益的未尽事宜,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履行。如甲方在本条所述时限内未发送注册终止申请,则本条所述时限届满之时,视为甲方已经同意接受该等更改,经修订的相关条款和规则一经公告,即于公告规定的特定生效日期自动生效并对甲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1.3甲方勾选位于注册页面下方的“我同意《时间价值网甲方注册及服务协议》”选项并按照本网站的流程成功注册后,本协议即产生法律效力。甲方不得以未签署书面协议为由否认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是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签订的,适用于甲方在时间价值网的全部活动。在甲方注册成为时间价值网用户时,甲方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各类规则,如有违反而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甲方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1.4 本协议不涉及甲方与时间价值网的其他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2. 时间价值网使用限制

2.1 在使用时间价值网服务前,甲方必须先在时间价值网完成注册,成为时间价值网用户。

2.2 甲方必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如不具备上述资格,甲方应立即停止在时间价值网的注册程序、停止使用时间价值网的服务,乙方有权随时终止甲方的注册进程及服务。

2.3 甲方有义务确保注册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承诺对注册资料信息及时进行更新。若乙方判断认为甲方资料存在错误、虚假、过时的嫌疑,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拒绝为甲方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4 甲方有义务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码、电话号码、通讯地址、联系人信息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3日内进行更新。因甲方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导致时间价值网未能提供服务时,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 时间价值网服务内容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提供风险评估、根据甲方需求发布信息、提供交易管理、合同管理、执行甲方授权委托的相关事项等服务,具体内容以时间价值网当时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

3.2 甲方同意,其在时间价值网上按交易流程所确认的状态,将成为时间价值网进行相关操作的唯一依据。因甲方未能及时对交易状态进行修改、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时间价值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甲方通过时间价值网参与交易的相关操作应被理解为能够对其产生法律约束力的真实的意思表示;通过时间价值网订立的合同为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书面合同,甲方确认该合同与其他书面形式的合同具有相同和完整的法律效力。

3.4为使甲方与其他方发生的法律关系及合同更具证明效力,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或通过第三方为甲方提供电子签名服务。为使电子签名的动作便于实施,现甲方同意向乙方作出如下授权委托:

(1)甲方授权乙方代甲方使用其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2)甲方授权乙方就甲方通过平台签署的电子文件,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CA证书进行电子文件的签署事宜,并认可相关有效电子文件对甲方发生法律效力。

(3)甲方授权乙方存储甲方通过平台签署的电子文件,或将甲方通过平台签署的电子文件上传至第三方平台存储。

(4)甲方应妥协保管银行卡、卡号、密码、预留手机号码以及平台账号、密码、手机号码。如遗失或泄露前述信息或设备的,甲方应及时通知平台,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5)乙方根据本协议的授权委托使用甲方的CA证书进行电子合同签署,甲方承担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

(6)以上授权在甲方接受时间价值网服务期间均为有效。

3.5 为免歧义,甲方通过时间价值网签署并由平台存储的电子文件,无论是否使用甲方的CA证书进行电子文件的签署,均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同时,甲方授权乙方可将电子文件上传至第三方平台存储。

3.6 甲方通过其持有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时间价值网的所有操作均应被认为系其本人的操作,且相关操作均应被视为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甲方不得以账号或密码保管不当或失窃而登陆时间价值网进行相关交易的并非其本人为由否认其操作所代表意思表示的效力和约束力。

3.7 时间价值网为甲方提供信息发布服务。甲方承诺,其通过时间价值网上传或发布的任何资料信息均真实有效。因违背上述承诺而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此外,甲方有义务及时更新信息资料。如因未及时更新信息资料,导致时间价值网无法正常提供服务时,时间价值网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后果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3.8 时间价值网为甲方风险评估服务。甲方同意,时间价值网可通过公开或私人资料搜集甲方的额外信息,以了解甲方的实际情况。时间价值网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甲方信息进行评价以供其他甲方参考。

3.9 时间价值网为甲方提供交易管理服务。时间价值网提供的各种交易信息及资料仅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实际情况独立判断并作出交易决策。甲方出借的,应知悉资金出借风险,交易发生后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借款的,应按照届时签订的《借款协议》切实履行还款义务。此外,如果时间价值网发现了因系统故障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的处理错误,时间价值网都有权纠正该错误,甲方有义务根据时间价值网有关纠正错误的通知进行相应操作。

3.10 时间价值网为甲方提供合同管理服务。时间价值网交易时订立的合同采用电子合同方式。合同成立后,甲方可在其账户页面的相关部分查看合同。任何信息从时间价值网发出起,即视为已送达甲方。

3.11 时间价值网为甲方提供银行卡认证、充值、取现、代收/代付、查询、通知等客户服务。甲方确认时间价值网并非银行或金融机构,无法提供“即时”的资金转账服务。对资金到账延迟及由此产生的收益损失,时间价值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3.12 时间价值网为甲方与其他用户之间的低频债权转让提供撮合及合同管理服务。在任何情况下,本项服务应被理解为时间价值网在为甲方提供的一项免费附加服务,而不应被理解为时间价值网对甲方的一项义务,更不应被理解为时间价值网对甲方债权转让能够成交的承诺。时间价值网不保证甲方持有的债权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随时转让成功,在交易对手不足的情况下,甲方应自行承担其所持有债权的流动性风险。甲方与其他用户之间的债权交易以时间价值网系统计算的债权现值为交易价格。由于时间价值网对债权现值的计算精度较高,在每一笔债权交易中,可能出现少于人民币0.01元的位数差额(“交易尾数差异”),该部分差额由时间价值网在甲方账户中记录;甲方因交易尾数差异产生的损失,由时间价值网进行补偿;甲方因交易尾数差异产生的收益,时间价值网有权收取并用以弥补时间价值网补偿交易尾数差异的损失。时间价值对交易尾数差异作出的补偿或收取的行为,不应理解为对甲方收益作出的承诺。

3.13 要约出借是指甲方对其存管账户中相应金额的资金,就时间价值网上发布的特定标的(或特定类型的标的)发出同意出借的意思表示,签署《出借要约书》,有符合甲方要求的借款人或债权转让人承诺时,双方达成借贷或债权转让法律关系。甲方出借要约的意思表示应真实,不得以未阅读相关协议或者未了解相关风险否定协议效力及自身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甲方出借要约产生的收益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在甲方发出出借要约至达成交易期间,时间价值网可能会因为无法及时撮合成交提供包括现金红包在内的补偿,但不作为时间价值网对甲方出借要约期间收益的承诺。具体的补偿金额和标准以时间价值网不时公布和调整为准,甲方的补偿金额以其实际收到的金额为准。

3.14 如甲方持有的债权标的不能按期兑付,而该标的存在担保方、代偿方或保证金时,时间价值网应尽力促使担保方、代偿方使用保证金或其他资金向甲方购买该债权或为债权相关债务人向甲方垫付部分或全部资金。甲方同意本协议即视为授权担保方或代偿方以合理的方式购买风险债权或向甲方垫付资金;在担保方或代偿方购买风险债权的情况下,担保方或代偿方无须再行征得甲方同意即可与甲方达成风险债权买卖协议(购买价款以该债权事先披露的预期收益率计算);在垫付资金的情况下,视为甲方已将其享有的该部分资金对应的对债权相关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担保方或代偿方,担保方或代偿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债权相关债务人主张债权。

在任何情况下,本项服务均不应被理解为时间价值网对甲方的一项义务,更不应被理解为时间价值网对甲方本金/收益不受损失的承诺。时间价值网特别提示甲方应注意本金及收益受损的风险。

4. 风险提示

4.1 甲方了解并认可,通过时间价值网进行的交易并不能规避风险。时间价值网无义务为交易后产生的风险承担责任。

4.2 时间价值网不对任何甲方的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明示或默认的保证或担保。甲方应知悉交易存在的风险,并在独立判断后作出交易决策。交易产生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4.3 时间价值网不能对其他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完全控制,时间价值网没有义务为该信息承担证明义务。

4.4 其他与甲方资金出借相关的风险提示请参见时间价值网的“风险提示”页面,同意本协议并注册成为时间价值网用户将视为甲方已完整阅读该风险提示并充分理解相关风险。

5. 时间价值网服务费用

5.1 甲方使用时间价值网服务时,时间价值网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各项费用详见时间价值网服务收费标准及说明。时间价值网保留单方面制定及调整服务费用的权利。

5.2 甲方在使用时间价值网服务过程中可能需要向第三方或其他机构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时间价值网服务收费说明。

6. 用户账户安全承诺

6.1 甲方账号是其在时间价值网的唯一标识。甲方承诺妥善保管其账号密码,不将个人账号信息泄露给其他任何人。

6.2 甲方同意,确保账户安全是甲方的责任。通过个人账户所进行的一切操作,发布的一切信息,都视为甲方本人的行为及其真实意思表示,所有损失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本人自行承担。

6.3 时间价值网承诺,将尽可能保证甲方账户安全,但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或者甲方过失造成第三方侵害甲方账户及资金安全的后果由甲方本人自行承担。

7. 甲方守法承诺

7.1 甲方承诺不以任何非法目的或途径使用时间价值网服务,并遵守所有与时间价值网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因违背上述承诺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甲方自行负全部责任。

7.2 甲方承诺严格履行本协议及在时间价值网签署的其他协议。如未完全履行义务,时间价值网有权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信用资料,并有权向其他主体披露。

8. 时间价值网服务中断

8.1 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时间价值网不承诺服务不会中断,也不承诺服务的安全性,甲方对此应理解并确认。由于系统维护、设备故障、黑客攻击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而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相关服务时,时间价值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9. 时间价值网责任范围

9.1 时间价值网不对甲方的资金出借收益作任何保证。甲方需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及时间价值网发布信息的可靠程度独立判断,做出交易决策。交易后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时间价值网提供的风险控制措施及甲方保障机制将尽可能为甲方提供本金及收益保障,但不能完全保证甲方本金及收益不受损失。

9.2 时间价值网合作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由该合作单位负责。甲方享用相关服务时产生的争议、纠纷及损失,时间价值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9.3 甲方从时间价值网任何工作人员处取得的建议、说明,均不构成时间价值网对服务的承诺和保证。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时间价值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甲方隐私保护

10.1 甲方同意,时间价值网可从公开及私人资料中收集甲方的额外信息,以更好地掌握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提供合适的服务。

10.2 为避免甲方通过时间价值网从事违规违法活动,保护时间价值网及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时间价值网有权通过人工或自动程序对甲方信息进行审核及评价。

10.3 时间价值网采用行业标准和惯例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时间价值网不得将甲方信息恶意出售或免费共享给任何第三方。鉴于技术限制,时间价值网无法确保甲方的个人信息完全不被泄露。

10.4 时间价值网有义务根据有关法律要求向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提供甲方的个人资料。

10.5 若甲方未能按照其与时间价值网及时间价值网其他用户签订的协议等法律文本的约定履行应尽义务,时间价值网有权披露甲方个人信息及违约事实。时间价值网有权将上述信息写入网站黑名单,且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数据共享,以供网站及第三方审核、催收之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时间价值网不承担法律责任。

11.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由甲方与深圳市时间价值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共同签订,适用于甲方在时间价值网的一切活动。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正文条款,已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都应视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时间价值网对本协议具有最终解释权。

11.3 对于本协议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适用简易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争议处理期间,协议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协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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